各学院、图书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依据《沈阳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措施办法》,全面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和逐步实现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建设目标,推进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根据《2018年专项自评工作任务表》,网络管理中心联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和督导审计部计划于10月下旬开展信息化专项自评检查工作,部分内容需要各二级学院和图书与档案馆配合,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学院信息化工作支撑材料
审核二级学院专项自评材料,检查线上材料与线下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佐证材料是否准备充分等。(检查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1)
2.信息系统操作演示
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对部分系统进行现场演示及介绍。
3.待检查单位
信息与控制学院、机械与运载学院、能源与水利学院、图书与档案馆。
三、检查结果公布
检查的结果将在学校OA系统进行公布。
联系人:姚剑 18841369660
网络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
关于开展校园信息化专项自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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