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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办]关于调整我校《本科教学合格支撑材料目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5 】

各工作组:

为了进一步推进合格评估工作,在《评建材料目录》、《评建任务推进表》的基础上,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的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方针

此次调整,要坚持“回归指标”、“四位一体”的总体方针,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的调整工作。

“回归指标”,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是一切工作的大纲,要紧紧围绕指标,一切从指标出发开展工作,让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份材料都能做到回归指标,支撑指标。

“四位一体”,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通过认真梳理前期的《评建材料目录》、《评建任务推进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使所有工作任务和材料形成一体,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二、措施步骤

  1.评估办对前期工作和材料进行梳理,按照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内容进行整理,整理内容包括:现有的《评建材料目录及情况说明》、已发布的《评建任务推进表》、已形成的《自评报告》和前期已收集的支撑材料,整理完成后将发送至各工作组。

2.各工作组依据整理的材料和前期工作的成果以及发现的问题,各自开展《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的调整工作,调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原责任单位结合任务分解和前期工作提出调整意见;第二阶段,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对调整目录进行充分研讨,研讨要围绕“支撑三问”开展,即:是否能支撑,是否能充分支撑,是否能正向支撑;第三阶段,组织意见征求会,征求专家、各教学单位和相关协作单位的意见,最终形成终稿提交评估办。

3.评估办针对各工作组提交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发布调整后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

三、具体要求

1.各工作组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制定调整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各工作组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电子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提交至评估办。

2.各工作组按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样表)完成调整工作,要明确目录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同时确定目录中支撑材料的完成时间。

3.各工作组要充分组织研讨,并保留研讨记录。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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