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人员就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教学部分
进行第一轮深入研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要求,沈阳工学院申请在2020年接受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2017年11月21日,教学管理部梁爽部长组织各教学单位就合格评估指标中的教学部分进行第一轮深入研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中一共有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0个观测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副院长分别针对不同的观测点进行解读,通过内涵介绍、基本要求、评估中心解读、专家解读等方面深入剖析每一个观测点的考核指标。各位教学管理人员通过介绍本部门目前执行的教学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入手,突出在合格评估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必须准备的支撑材料。大家各抒己见、互相交流,为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解读、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经过大家的研讨,各位与会人员初步达成了一致的想法和意见,明晰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为合格评估的充分准备奠定了前期的工作基础。
文/图 教学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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