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教风学风建设专项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05 】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课堂秩序和学习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淘汰“水课”课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沈阳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沈阳工学院各二级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教学管理部联合学生工作部将于11月下旬开展教风学风建设专项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8年11月19日—30日,11月19日—11月23日为各教学单位自评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为学校考评阶段。

二、成立专项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风学风专项自评工作小组,小组组长应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主管教学、学生工作负责人参与自评工作。

三、检查内容

1.根据各教学单位制定的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对照本单位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各项目、要点等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对照实施方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2.学风自查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完成本学院有关佐证材料准备工作。

3.学风检查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本学院此项工作自评打分工作。

4.做好各项工作材料档案规范建设工作。

5.结合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工作,撰写本单位教风学风自评报告。

四、考评方法

1.各教学单位自评。各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自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2.学校考评。教学管理部和学生工作部联合开展本次考评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各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建设自查材料,结合日常教风学风检查数据,综合考评计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自评工作,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

2.各学院要以本次自评工作为契机,认真抓好教风学风建设日常工作,注重各种原始材料的积累,规范档案建设。

3.加强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学院(部)、班级、寝室等为单位,以各学院例行会议、学生班会、学生团体活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动员活动,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参与教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4.严格教学责任制。教学单位是教风学风建设的主体,院长、书记是教风学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教学单位领导、学院督导专家要深入一线课堂听课、看课,及时了解教师授课情况,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并逐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加大教风学风督查力度。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大对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纪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教师迟到早退、随意调停课、上课举止不得体、上课做与授课无关的事、对课堂纪律不管等行为及学生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讲话、吃东西、使用手机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全校通报,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风学风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综合性、长期性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的常态化,建立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学校风气的良性循环。

     

                         教学管理部、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各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工作方案


上一条:[招生就业部]关于关于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 专项自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学管理部]关于开展2018年校外实践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